10月16日,記者從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南寧、柳州和百色3個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試點城市,獲批的5個項目共計貸款額度為4.42億元,分別涉及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項目。
按照規定,獲得試點城市的地區,可利用住房公積金發放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用于經濟適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規劃的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用房、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等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其中,經濟適用房試點項目,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政府投資的公共租賃住房試點項目,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項目貸款到期后,貸款本息必須全部收回。
為了確保資金的安全,每個試點項目確定一家受委托銀行,設立一個項目貸款資金監管賬戶,部省兩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通過運行監管系統對試點項目貸款業務進行全程監管。此外,住房公積金督察員將重點對試點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和試點項目貸款工作開展定期巡查。
據了解,2009年,我國正式啟動利用住房公積金閑置資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試點工作。2010年,北京、天津、重慶等28個城市被確定為首批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城市。今年全國又新增了64個試點城市,我區南寧、柳州、百色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