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廣西網1月21日電(譚召日潘海舟)廣西三名男子偶然聽別人說廣西某地有寶庫,要先找到鑰匙才能挖寶。三人就謀劃攜帶炸藥準備挖寶。不料還沒挖到寶,自己先進監獄了。
張某于一次偶然的機會聽別人說,廣西有清朝時期流傳下來的八大金庫,其中的106庫就在廣西昭平縣。聽到消息的張某怦然心動,不管消息真假,其當即與朋友劉某聯系。
劉某聽到張某的消息后稱,聽聞寶庫的鑰匙在廣西武宣縣東鄉鎮的一個墓地里,要想打開寶庫,先得找到鑰匙。于是兩人商量后,于2014年2月帶著炸藥和雷管來到武宣縣。
受到張某、劉某兩人的邀請,楊某、蔣某等人于同年2月14日前來武宣幫忙。因炸藥潮濕,楊某便購買電吹風筒和電磁爐回來,讓蔣某等人在入住的酒店內將炸藥烘干。
2014年2月16日,張某等人來到武宣縣東鄉鎮馬到村,找到目標后便采取爆破的方式挖掘寶藏。當晚9時許,楊某、蔣某等人下山時被當地村民攔住并報警。
公安民警趕到現場查處,當場抓獲楊某、蔣某等人,并繳獲炸藥疑似物15.2斤、雷管9枚。之后,公安民警還在蔣某的面包車上查獲炸藥疑似物16.3斤。經檢驗,查獲的炸藥疑似物中均檢出硝酸銨成分,硝酸銨含量比例分別為59%和58.9%。經隨即抽取測試,均具備炸藥、雷管所具有的爆炸功能。2014年3月20日,公安機關在廣西環江縣將張某抓獲歸案。
廣西武宣縣法院審理查明后認為,被告人張某、楊某、蔣某非法攜帶具備爆炸功能的炸藥31.5斤入住酒店,并在酒店客房內烘烤炸藥,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構成非法攜帶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近日,武宣縣法院以張某、楊某、蔣某犯非法攜帶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分別判處八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