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都沒握過,只會摁手印
98歲老太稀里糊涂告了孫子
原是養女為爭拆遷款在背后操刀 最終證實老人并無告狀本意,但這也讓一家人相互猜忌
核心提示
廣西新聞網-當代生活報記者 王斯 實習生 韋偉蘭 通訊員 謝志強 黃艷芳
1歲3個月大的小仔仔走路還不穩,98歲的太婆婆剝開桔子,“來,來,吃果……”逗著小仔仔來拿。小仔仔搖搖擺擺走過去,沒握穩,桔子瓣掉在了地上,小家伙似乎生怕被搶走,快速撿起來放到嘴巴里。小仔仔的萌態逗得一旁的太婆婆、外公、外婆、舅舅等一起哈哈大笑。
這是一個其樂融融四世同堂的大家庭,可沒人會想到,太婆婆陳老太1月26日上午,在法院撤銷起訴的裁定書上按下了手印。她告的不是別人,是和她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孫子小韋。已近100歲的陳老太,為何要告孫子?為何又匆匆撤訴?原來,這一切都源自一筆拆遷款,而“炮制”這一切的是陳老太外嫁多年的養女阿蓮(化名)。
蹊蹺
98歲老太告孫子要拆遷款
陳老太的家在良慶鎮某村,自己未生育子女,只有一名繼子老韋和一名養女阿蓮。阿蓮不到20歲就外嫁到橫縣,其間,阿蓮忙于自己的家庭瑣事,很少回家,陳老太就一直與兒子老韋及孫子小韋一家生活在一起。直到3年前,阿蓮才頻頻探望母親,還給陳老太配了部手機,以方便聯系。
2013年,因為五象大道的建設,陳老太和孫子小韋居住的房屋也被列入拆遷范圍。小韋一家4口人,加上陳老太,分得76萬余元房屋拆遷補償款。房子要拆了,小韋要租房子,可帶著一位90多歲的老人租房,很多房主都不愿意租。不巧的是,老韋又中風癱瘓需要照顧治療。此時,阿蓮提出,她和兒子在南寧市五一路租有房子,陳老太可先和她一起居住。姑姑的通情達理,讓小韋很感激,便欣然同意。2013年初,陳老太搬到阿蓮家,開始與阿蓮一起生活。
今年元旦后的一天,小韋收到了法院的傳票,奶奶將他給告了,要求他返還15萬余元的拆遷款。拿到起訴書,小韋的第一個反應就是,這絕對不是奶奶做的?!拔夷棠滩蛔R字,也不會寫字,她怎么可能懂得去告人呢?”小韋說,有了這個“教訓”,他趕緊將奶奶接回家來,以免再生事。
真相
原是養女
想爭拆遷款
在小韋收到訴狀前,南寧市良慶區法院主辦該案的謝法官也同樣提出質疑:“98歲老太,神志是否清醒,是否具備表達能力都是問題。作為農村老太,多半都不識字,這訴狀怎么寫的?”謝法官告訴記者,訴狀上除了陳老太的手印,還有簽名。代理陳老太一案的黃律師解釋,他是受阿蓮的委托代理此案的,這個簽名是老太依據樣子描摹上的,可這并不能解除法官的疑慮。
今年1月22日下午,謝法官一行、良慶鎮政府及鎮司法所工作人員作為見證人,上門來到陳老太和孫子家。因陳老太講壯語,法官還請來“翻譯”。“我告孫子?我為何要告孫子?”當陳老太得知法官為此而來時,感覺很納悶。法官又拿出訴狀給陳老太看,陳老太這才回憶起來,是她在阿蓮家居住時,阿蓮和幾個人讓她按的手印,當時她并不知道按手印要干啥。至于那個簽名,陳老太說,她連筆都沒握過,根本就不是她簽的。而且,也沒人給她念過起訴狀,解釋起訴狀中的內容。
當法官詢問,她愿意與兒子住,還是與女兒???陳老太回答,愿意和兒子一起住。既然陳老太并無告孫子的意思,當天陳老太便口頭申請撤訴。
1月26日上午,在良慶鎮鎮政府、司法所工作人員的見證下,陳老太在撤訴裁定上按下手印。主辦該案的謝法官告訴記者,這是典型的虛假訴訟,他們要在調查后,看看是否要給予阿蓮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