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假證入職 開公交車一年多
他去處理交通違法業務時被交警識破,目前該男子已離職,真實身份不明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南寧訊 (記者王艷群通訊員羅棋賓)一男子套用他人身份信息偽造身份證、駕駛證等,入職南寧一家公交公司一年多未被發現。近日,他持偽造證件到交警部門處理違法記錄時被交警識破。
1月29日上午,一名50多歲的男子持名為“農某某”的身份證、駕駛證、桂A牌大客車機動車行駛證等,到南寧公安局交警一大隊辦理交通違法業務。民警發現其身份證、駕駛證上的字體與正規證件有很大區別,立即通過公安網綜合應用平臺查詢。民警發現,大客車是南寧市邕寧公交公司的公交車,行駛證為真證;該男子身份證及駕駛證上“農某某”的信息也存在,但檔案中顯示的頭像與眼前這名男子明顯不是同一個人,當即懷疑該男子套用他人的身份和駕照信息偽造了證件。正當民警準備對其仔細盤問時,該男子借故出去打電話,離開了交警大隊。
民警隨即聯系邕寧公交公司,比對了該男子交給公交公司備案的駕駛證掃描件。
2月2日下午4時許,該公交公司相關負責人到交警隊配合調查。經查得知,套用“農某某”身份的男子系其公司司機,從2013年8月至今已駕駛公交車一年多。1月30日,該男子遞交了辭職報告,目前其真實身份未明。
“直至交警部門通報了情況,我們才知道該男子身份是假的。”該公交公司相關負責人向警方表示,一直以來,公交公司對駕駛人的使用也有嚴格的把關,至于當時該男子持假證是怎么進入公司上班的,目前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民警表示,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號牌、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等,“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的違法行為,將給予15日以下拘留并處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