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護組織
按假日工資標準執行
記者了解到,目前活躍在南寧一些醫院的陪護主要來自全區各地,以四五十歲的婦女居多,也有一部分男陪護。他們多是來自同一個地方甚至同一個村子,很多還是親戚朋友。當看到有人想找陪護,一名沒空的陪護就會將自己的熟人推薦給對方。因此,在薪水及春節加班費方面,他們有時候也能“抱團定價”。如果患者家屬找了來自同一個地方的陪護,他們開出的價錢基本相同。
在廣西江濱醫院,來自巴馬的陪護黃女士今年57歲,干這行已經11年了,因為有經驗、有技術、陪護得好,她的春節加班費也就比較多?!耙呀浿v好了,今年春節的加班費是3000元,工錢另算。”她笑呵呵地說。
廣西江濱醫院的老年病人較多,陪護的數量也不少。“目前,在我們這里登記的陪護約有300人,沒有登記的也有大約300人?!?月10日,在廣西八桂女子就業服務中心江濱醫院服務部,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陪護主要是按天收費,基本上是每天130元。
“如果春節期間需要陪護的話,假期7天就按照‘前3天法定節日3倍工錢,后4天調休兩倍工錢’的標準執行?!边@名負責人說,該服務部只對在此進行登記的陪護執行這個標準,而沒有登記的則不受限制,由患者和陪護雙方協商,“一般來說,患者家屬在按標準支付薪金的情況下,過年的時候往往還會再給一個紅包,所以陪護在春節假期做工,收入還是不錯的”。
學者觀點加班費不能“一刀切”
在剛閉幕不久的南寧市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上,有14名代表提出了制定《南寧市陪護工管理辦法》的議案,認為應該對陪護有關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其中包括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
2月10日,南國早報公益律師方學業認為,患者請陪護,工錢應由雙方協商敲定,陪護可以開價,患者也可以還價,只要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即可,春節加班費的問題也是如此。南國早報公益律師劉凱中表示,陪護加班費的問題,可以參照法定節假日的工資發放標準進行處理,但最主要的還是要由雙方協商。
廣西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負責人周可達認為,陪護和患者形成的是用工關系,在春節期間,陪護依然堅持做工,不能回家和親人團聚,可以說是付出了很大的代價,因此要求高一點的加班費是可以理解的。但陪護以及患者的情況不盡相同,加班費不能“一刀切”,“有的高些,有的低些,也是正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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