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狗突然撲過來 男子摔成骨折 南寧市興寧區法院一審認定——
狗傷人,主人賠3.5萬元
廣西新聞網-當代生活報記者 王斯 實習生 韋偉蘭 通訊員 勞秋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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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傷人,狗主人難逃賠錢。可要是狗撲人,人摔倒受傷,又沒人看到,這個傷該不該由狗主人來負責,可就不好說啦。家住南寧雞村的老羅就遇到這樣的倒霉事,老羅被李某夫婦養豬場的一條狗撲倒致骨折。因為事發時無人目擊,狗主人甚至不承認,老羅是因他家狗而受傷。為此雙方鬧上法院,近日,南寧市興寧區法院一審認定,老羅確實是被李某夫婦飼養的狗撲倒而受傷,李某夫婦要賠償老羅3.5萬多元。
被狗撲倒受傷,他休養了4個月
40多歲的老羅是一名貨車司機。2014年3月22日下午約3時,老羅到自家附近的小賣部買完東西步行回家。在途經李某夫婦的養豬場門口時,一條土狗忽然從養豬場內竄出,往老羅身上撲來。冷不丁被狗撲咬,身材矮小的老羅嚇得連連倒退,一個踉蹌摔倒在地,等他爬起來右腿疼得走不了路。老羅趕緊打電話給妻子,妻子到現場后馬上報警。很快民警趕到現場,撲倒老羅的狗還在附近轉悠,民警將狗控制住帶走,后被送進了動物收容所。老羅被120送往廣西骨傷科醫院治療,李某則被帶到派出所調查。
經醫生診斷,老羅這一跤導致右腿骨折。在住院治療7天后,老羅提前出院,醫生叮囑,老羅要全休4個月。李某夫婦在墊付了5000元醫藥費后,就沒再賠償。
賠償鬧上法庭,狗的主人態度變了
去年8月,老羅只好將李某夫婦一起告上法院,要求李某夫婦賠償他醫藥費1.7萬多元,誤工費等5萬多元。
可到了法庭上,李某夫婦的態度卻變了。李某夫婦說,老羅出事時誰也沒看見。既然是動物損害糾紛,老羅就應該拿出證據來證明,他是被李某家的狗撲倒的。為了證明自己的說法,老羅要求法院調取當初南寧市某派出所立案時,李某在派出所的筆錄。在李某的筆錄中,李某稱“平時這狗都關養在家里,用鐵鏈子拴住。今天不知為啥鏈子脫掉了,然后狗就跑出來傷人了。”
依據該份筆錄,法院認為,事發當日李某夫婦所飼養的狗確實脫離了他們的束縛,并離開了他們的住所。老羅是在李某夫婦住所門口附近受傷,在事發后立即報警。雖然李某夫婦說,老羅受傷與他們所飼養的狗之間并無因果聯系。但他們未能提出反證,證實老羅是因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在他們住所門口摔倒并致骨折的。由此,法院認定,老羅就是因李某夫婦所飼養的狗未被拴住逃逸并撲倒他而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