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寧3月5日電(張鶯、唐杰)廣西壯族自治區環保廳2日通報廣西自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以來的首批3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涉及化工、燃油加工、洗礦,涉嫌非法排污、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非法處置危險廢物。
南寧市環保局查處了廣西南寧鉆達工業燃料油有限公司環境違法案件。這一案件是新環保法實施后,廣西首例因涉嫌違反“兩高”司法解釋有關規定而被移送公安部門偵辦的案件。
據查實,這一公司存在未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經營活動、在轉移過程中沒有制定危險廢物突發環境應急預案等違法行為,甚至將屬于危險廢物的廢礦物油非法排放、傾倒、處置達3噸以上。
2015年1月中旬,賀州市環保局發現陳某田、陳某光二人在富川瑤族自治縣白沙鎮雞嶺橋附近一非法洗礦窩點內,使用硫酸和堿對含錫泥礦原料進行浸泡加工。經檢測,這一洗礦點洗礦原液和處理后的廢液含有銅、鋅、砷和鎘等重金屬物質,當地安監局對窩點內原料進行現場封存。
2月10日,聯合調查組發現涉案人員不僅沒有對廢液、原料、成品進行處理,還有繼續生產的跡象。當地公安部門確定相關事實后,對兩名涉案人員進行控制,并處以行政拘留15日。這是新法實施后廣西首例涉案人員因環境違法行為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2014年11月上旬,玉林市九洲江博白河段水質異常,疑為大量酸性物質進入水體所致。環保部門經調查取證,確定責任企業為博白縣宏宇化工有限公司。博白縣環保局于2015年2月16日對這一公司下達了查封決定書,這也是廣西自新法實施以來的首張查封決定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