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居民消費價格繼續上漲
5月份,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5.5%。其中,城市上漲5.3%,農村上漲6.0%;食品價格上漲11.7%,非食品價格上漲2.9%;消費品價格上漲6.2%,服務項目價格上漲3.9%。分類別看,食品價格同比上漲11.7%,煙酒及用品類價格同比上漲2.6%,衣著類價格同比上漲1.8%,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價格同比上漲2.5%,醫療保健及個人用品類價格同比上漲3.2%,交通和通信類價格同比上漲0.7%,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類價格同比上漲0.6%,居住價格同比上漲6.1%。1-5月份,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5.2%。
5月份,居民消費價格環比上漲0.1%。其中,城市上漲0.1%,農村上漲0.1%;食品價格下降0.3%,非食品價格上漲0.2%;消費品價格上漲0.1%,服務項目價格上漲0.1%。分類別看,食品價格環比下降0.3%,其中鮮菜價格環比下降9.3%;煙酒及用品類價格環比上漲0.3%;衣著類價格環比上漲0.5%;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價格環比上漲0.3%;醫療保健及個人用品類價格環比上漲0.4%;交通和通信類價格環比上漲0.1%;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類價格環比持平;居住價格環比上漲0.2%。
六、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同比漲幅持平
5月份,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同比上漲6.8%,漲幅與4月份持平。分類別看,生產資料出廠價格上漲7.5%,其中采掘工業上漲17.1%,原料工業上漲9.9%,加工工業上漲5.4%;生活資料出廠價格上漲4.6%,其中食品類上漲8.3%,衣著類上漲4.4%,一般日用品類上漲4.4%,耐用消費品類下降0.5%。5月份,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環比上漲0.3%。1-5月份,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同比上漲7.0%。
5月份,工業生產者購進價格同比上漲10.2%。其中,有色金屬材料類購進價格上漲14.5%,燃料動力類上漲11.7%,化工原料類上漲11.6%,黑色金屬材料類上漲9.4%。5月份,工業生產者購進價格環比上漲0.5%。1-5月份,工業生產者購進價格同比上漲10.2%。
附注:
(1)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統計局從2011年4月份起,對外公布國內生產總值(GDP)、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四項統計指標的經季節調整的環比數據。
根據季節調整模型自動修正結果,對2-4月份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環比增速進行修訂。修訂結果及5月份環比數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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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環比增速(%)
|
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環比增速(%)
|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環比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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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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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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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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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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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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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0.90
|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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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
|
0.92
|
1.95
|
1.29
|
5月份
|
1.03
|
1.02
|
1.28
|
(2)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統計局從2011年1月起提高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起點標準,其中納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范圍的工業企業起點標準從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提高到20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統計的起點標準,從計劃總投資額5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經測算,規模以上工業和投資統計起點標準提高后,依據新起點標準統計的規模以上工業和固定資產投資總量、結構和速度數據,與依據原起點統計的相應數據相比,數據及其變化趨勢基本一致。
(3)自2011年起,國家統計局對月度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制度進行了完善,即將月度投資統計的范圍從城鎮擴大到農村企事業組織,并將這一統計范圍定義為“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不僅月度統計內容更加全面,而且定義更加準確。
(4)自2011年起,發布限額以上企業(單位)消費品零售額。限額以上企業(單位)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企業(單位)、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企業(單位)、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企業(單位)。
(5)根據2010年全國城鄉居民家庭消費支出調查數據和有關部門調查數據,自2011年1月起,對CPI權數構成進行了例行調整。采用新權數計算的5月份CPI同比漲幅是5.515%,環比上漲0.074%;采用舊權數測算的5月份CPI同比漲幅是5.589%,環比上漲0.075%。
(6)國家統計局從2011年1月開始實施新的工業生產者價格統計調查制度方法。“工業品價格統計”改稱為“工業生產者價格統計”,相應地將“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和“原材料、燃料、動力購進價格指數”分別改稱為“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指數”和“工業生產者購進價格指數”。
(7)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及其分類項目增長速度按可比價計算,為實際增長速度;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房地產開發投資、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速度均按現價計算,為名義增長速度。
來源:國家統計局網站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