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河北頻道石家莊4月7日電 日前,河北省人社廳、財政廳出臺《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決定自今年1月起,將工傷保險單位平均費率由1.18%降至1.0%,降低了0.18個百分點,相比去年為企業減負約4億元。
據悉,河北省工傷保險費率按照“細化分類、健全機制、逐步過渡”的原則,在保障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水平和社保基金正常運行的前提下,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水平,逐步實現全省費率政策和標準的統一,增強基金保障水平,確保省級統籌平穩運行。
自2016年1月1日起,河北省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將行業工傷風險劃分為一至八類,其工傷保險基準費率分別按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0.7%、1.0%、1.2%、1.5%、1.7%、1.9%、2.5%執行;通過費率浮動的辦法確定每個行業內的費率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