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5月21日,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奸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7月7日文強在重慶被執行死刑。
文強在悔過書中寫道:十多年一直在公安局擔任副局長,總覺得自己業務熟,有能力,付出的多,取得的成績也不少。尤其是看到比自己資歷短、業務又不熟悉,甚至還是自己過去“下級”甚至“下下級”的人,都提拔到與我同一級的職務,甚至更高的職務后,思想上不能正確對待,產生不滿情緒,升官不成,就亂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