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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網1月19日訊日前,記者從大慶市工商局獲悉,大慶市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集中整治空氣和飲用水凈化類生活用品專項行動,整治范圍涉及“虛標商品性能”等13項內容。
據悉,此次專項行動以查處虛假宣傳、虛假表示、仿冒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為重點,將加強對空氣和飲用水凈化類生活用品生產企業在產品及包裝上宣傳的源頭治理,加強對市場銷售中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行為的監督檢查。
專項行動將以消費者反映強烈13項內容為整治重點。其中包括:虛標商品性能、獲得的榮譽、企業規模及專利的;宣稱經檢測機構檢測,而實際未經檢測的;宣稱的檢測數據,與實際檢測數據不符的;隱瞞檢測標準規定的檢測條件、檢測環境、檢測時限,而只宣傳檢測得出的數據的;突出宣傳某項數據,誤導消費者的;未取得檢測機構認證,擅自宣傳認證的;只檢測產品的局部部件或某項部件功能,如過濾網、濾芯等,卻宣稱商品經檢測具有同等功能的;偽造、虛假標注、虛假宣傳產品及其部件產地的;未經檢測或沒有科學依據宣傳商品適用于特定人群的;未經檢測或沒有科學依據宣傳商品具有治療、保健等功效的;無科學依據夸大空氣、水污染損害后果,造成消費者恐慌,誤導消費者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應取得而未取得生產資質生產商品的;仿冒、假冒他人知名空氣和飲用水凈化類生活用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企業字號或姓名,造成消費者誤認的。
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實施。1月31日前,為經營者自查階段,各生產、銷售單位要自覺糾正違法行為,工商部門將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責令改正或依法從輕處罰。2月1日以后為查糾整治階段,對拒不改正、整改不到位、繼續違法的,以及前期經處罰仍不改正的,將依法予以從重處罰。
此外,這次行動,市工商部門還會加強網上市場和網絡宣傳的監管,對轄區內生產者經營者將從實際經營追蹤到網上經營和宣傳,堅持網上網下相結合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