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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晚報3月19日訊省發改委日前出臺《黑龍江省鄉(鎮)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鄉(鎮)級黨政機關不得建造超高層辦公用房,門廳使用面積不得超過60平方米。
根據標準,鄉(鎮)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辦公室人均使用面積為,鄉(鎮)級正職不應超過24平方米,鄉(鎮)級副職不應超過18平方米,鄉(鎮)級以下不應超過9平方米。服務用房人均使用面積不應超過8平方米。鄉(鎮)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不應建造超高層、超大體量的建筑,建筑容積率應大于等于0.8,入口門廳高度不應超過兩層,門廳使用面積不應超過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