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紅旗街商圈附近現莫名“拆遷通知” 住建部門:此處近期無相關改造工作
一張貼在車窗上的“拆遷通知” 新文化記者 彭洪升 攝
報料人:長春市民蔡女士
報料方式:0431-96618
核實對象:長春市朝陽區紅旗街道延安社區、長春市朝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相關負責人
新文化訊(記者 彭洪升)長春市民蔡女士反映,她家住東一胡同旁。3月8日,在附近的居民樓上出現了一些白紙,上面寫著“通知”字樣。“大概是說,東一胡同和東二胡同,近期要進行棚戶區拆遷改造。還說一平方米會補償1.3萬元錢。”聽到這個消息,附近居民都開始熱議,但卻不知是真是假。
現場踏查
“通知”多已被居民撕下
長春市東一胡同位于紅旗街商圈附近。昨日上午,記者踏查發現,緊臨東一胡同的居民樓有10多棟,樓高從2層至7層不等,年代不同。而靠近東二胡同處不只有居民樓,還有藥廠等單位。居民說,這里的居民樓基本都是上世紀80年代或90年代建成,分屬多家單位,現住房均為個人產權。
一居民介紹,有些人希望將房屋征收,也有人覺得過于突然。而在網絡上,有居民在3月8日發帖詢問:“長春市東一胡同有沒有拆遷計劃?”后面的網友跟著發出:“同問,今天看到的通知,不知真假,求知道。”
有居民說,被發現的“通知”已被心存懷疑的居民相繼撕下。“通知”是一張A4紙大小的白紙印刷,內容為:“根據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對紅旗街東一胡同、東二胡同老舊房屋棚戶區拆遷改造”,由一家地產公司和省中醫院聯合開發擴建。“就此路段范圍內進行改造。因此市政府對此路段特批,對該路段的房屋住戶一次性補償每平米1.3萬元,不足49平米的住戶補齊至49平米。由市政府委托朝陽區物業公司進行拆遷踏查。請以上區域的房屋所有人,房屋承擔人積極配合物業公司的拆遷踏查工作,準備好房屋權屬關系、證明材料等。特此通知。”“通知”落款處所蓋的紅色“公章”字樣為“長春市朝陽區物業公司”,時間為2015年3月。
記者核實
所涉單位均稱沒有此事
“通知”內所提到的“省中醫院”,按判斷,應為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該醫院相關負責人說,從名頭上看,單獨使用“省中醫院”的用法,并不符合醫院對外稱呼的習慣。該醫院一位副院長稱,已接到學校相關領導關于此事的詢問,這個“通知”中的內容與省中醫院無關,是假借醫院的名頭。他認為,“通知”內所提到的地塊,除了居民樓外,還涉及很多用地,有些屬于高校等。“通知”所提及的地產公司相關負責人稱,該公司在該區域附近確有一新項目,但位于紅旗街西側,并非“通知”內所說的范圍。
住建部門
此處近期無相關改造工作
長春市朝陽區紅旗街道延安社區的工作人員說,已經接到居民反映此事,并外出尋找過“通知”。正常的房屋征收工作,應該由社區工作人員參與進行。可以肯定的是,這個“通知”上的內容,社區工作人員并不知情,也和社區并無關系。發現該“通知”蹊蹺后,社區工作人員已向上級部門匯報。
昨日下午,長春市朝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規劃開發辦公室工作人員說,已接到對此事的反映,涉及朝陽區的“老舊房屋棚戶區改造”,應在此備案、申報,而“通知”所說的“東一胡同、東二胡同”,近期并無大規模的棚戶區改造工作。
經多方查詢,新文化記者并未找到“長春市朝陽區物業公司”的相關信息。長春市朝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產物業辦公室工作人員說,并未聽聞過“長春市朝陽區物業公司”,首先“棚戶區改造”工作,不應由物業公司進行;其次在轄區的物業管理和備案工作中,并無“長春市朝陽區物業公司”的備案。
專家分析
或與房產交易因素有關
長春已非首次出現類似事件。在去年12月,長春市南關區曙光街道岳陽社區也曾出現過一個“拆遷公告”,經多方核實,均表示“并無此事”,本報也曾做過報道。對于類似事件,長春市工商聯房地產中介服務行業商會會長王義全分析,可能的原因有:在該區域內,某單位或個人,為某目的張貼“公告”,借此完成個體間問題的解決,“比如解除合同等”。同時,利用類似方法,因涉及房產拆遷補償等心理作用,可能會促進二手房產交易。“這個區域的二手房可能就會好賣了”,并可能居民信以為真,愿意求購就近的二手房,以此拉高二手房銷售價格。
長春市朝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人員說,這張“通知”是復印的A4紙,而正常的房屋征收工作,公告正常應印刷規整,且紙張會更大。均會在各區的住建部門進行登記備案,由各區政府組織進行。對于類似“通知”,市民可做好甄別,以免被誤導,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