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底,長春市民王陽(化名)花全款購買了朋友吳迪(化名)在綠園區的一套住房,不過一年多之后兩人沒有辦理完過戶手續。今年4月,長春重新劃分學區,這套房子成為了一所重點中學的“學區房”,房價每平米漲了1000多元。
“那套房子120平米,他當時按照每平米6000多元的價格賣給了我。我倆當時簽訂了購房合同,我在三個月時間里交齊了全額。”王陽說。“買完房子后我們就搬了進去,畢竟是認識多年的朋友,所以我就沒著急過戶,可沒想到后來他弄出了這么一檔子事。”
今年4月,長春各區域相繼在自己的教育官網或者區域網上公布了2015年中小學學區劃分方案,而王陽購買吳迪的這套房子,成為一所重點中學的“學區房”,每平米的價格漲了1000多元。就在這時,吳迪突然找到王陽以房子沒有過戶為由想要收回,同時可以將王陽之前交的錢款如數返還。28日下午記者聯系到了吳迪,他表示自己家孩子剛巧要上初中,所以很需要這套“學區房”。
“我知道這么做有點過分,可畢竟房子還沒過戶,現在還是我的,而且這一年多他也算在我那白住了。實在不行我可以賠償一點損失,但這套房子我想要回來。”吳迪說。
對于吳迪的說法王陽表示很氣憤。“哪有這么辦事的,看房子漲價了就想要回去,我家也有小孩子上學呢,這房子我說啥也不會退,而且他必須馬上給我辦過戶手續,要不我就去起訴他。”王陽說。
吉林熠融律師事務所的宗麗娜表示,雖然買方王陽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但是由于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并付了款,所以房屋的所有權還是歸買方。“為了保險,我建議買方立即到法院起訴申請財產保全,這樣就能防止這套房子不被對方轉手再賣掉,從而引出三方糾紛,發生不必要的麻煩。其次如果對方不同意辦理過戶,還可以申請強制過戶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宗麗娜說。
記者 李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