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下午,沈陽市公交系統職工代表與公交公司簽訂了歷史上第一份集體勞動合同,對最低工資和每年工資漲幅做了明確規定。
按照合同規定,與駕駛相關工作崗位每月最低工資1600,每年漲幅15%;后勤相關工作每月最低工資1200,漲幅10%。
來自沈陽市14家公交企業的158名代表,參加了本次協商和代表大會,其中公交司機為主的基層代表129名,占比82%。
“每年工資增長的規定太好了,這下子有奔頭了,”來自沈陽通利公交公司女司機李萍高興地告訴中國日報記者。
據了解,沈陽市公交系統相關從業人員達到15000人左右。由于各方面原因,沈陽市公交系統工資已經有10多年沒有增長。公交司機勞動強度大、工資低、流失率高,已經嚴重影響了城市共同交通體系的正常運轉。
“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開國內先河,以非行政手段提高工資進行了有益探索。不但確立了職工工資增長的共商公決,對規范用人和薪資,促進公交行業的健康發展有極大意義。”沈陽市交通局局長于沈光說。
沈陽市總工會做為集體合同的主要推動力量,對公交系統簽訂集體勞動合同予以高度贊揚。
“在這14家企業的血管中流淌著道德的血液,”沈陽市總工會主席鞠秀理說。他補充說,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對調動司機積極性,對于和諧勞動關系的創建都有好處。
來源:中國日報遼寧記者站(吳勇) 編輯:寧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