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這些新規定將正式施行
明起 飯店將禁止設置最低消費
11月,天氣冷了,樹葉落了,暖氣熱了,周遭的一切悄然變化的同時,一些已頒布的新規定也將走進人們的生活。明起,都有哪些新規正式施行,又將如何影響大家的衣食住行呢?
關鍵詞1:餐飲
餐廳禁設最低消費 《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
《辦法》規定,鼓勵餐飲經營者發展特色餐飲、快餐、早餐、團膳、送餐等大眾化餐飲,提供標準化菜品,方便消費者自主調味,發展可選套餐,提供小份菜;餐飲經營者應引導消費者餐前適量點餐,餐后主動幫助打包;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開展促銷活動的,應當明示促銷內容,包括促銷原因、促銷方式、促銷規則、促銷期限、促銷商品的范圍以及相關限制性條件;提供外送服務的餐飲經營者,應根據消費者的訂單和食品安全的要求,選擇適當的交通工具、設備,按時、按質、按量送達消費者,并提供相應的單據。
關鍵詞2:私人會所
歷史建筑、公園內禁設私人會所
《關于嚴禁在歷史建筑、公園等公共資源中設立私人會所的暫行規定》
《規定》中明確,嚴禁在歷史建筑、公園等公共資源中以自建、租賃、承包、轉讓、出借、抵押、買斷、合資、合作等形式設立私人會所。對已設立的私人會所依法依規整治:沒有合法手續或者手續不健全的予以關停;有合法手續但有違規違法行為的予以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有合法手續但經營對象、范圍、形式等違反相關規定的予以轉型或者停業整頓;出租給單位或者個人作為非經營用途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協調產權單位提出解決辦法,租賃合同到期后收回。沈陽晚報、沈陽網記者 唐心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