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8日早上7點,市民張軍(化名)被一輛救援公司的救援拖車從腰部碾軋過去,生命垂危。經搶救張軍保住了生命,卻因腰部以下截癱而終身殘疾。而導致張軍被碾軋致傷的原因很離奇:當時他躺在救援拖車的車底后部睡覺。而駕駛拖車的司機姜師傅并未發現車底有人。因為賠償要求未獲滿足,張軍親屬將姜師傅和救援拖車所屬企業訴至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并提出了178萬余元的索賠。經過法院反復努力,12月12日,各方達成調解協議。
男子被碾軋致終身殘疾
事故發生在去年7月8日早上7點,事發當天,在一家汽車救援公司工作的司機姜師傅將救援車開到了沙河口區劉家橋附近路邊,等待公司指令參與救援任務。因為清晨5點多就從泉水附近的住處趕到單位提車,姜師傅有點困倦,于是坐在駕駛室里打了一個盹兒,根本就沒下車。早上7時30分左右,正在打盹的姜師傅突然接到公司調度的電話,要求到中心醫院附近執行救援任務。于是他立即啟動救援車,倒車調頭準備出發。車啟動后姜師傅感到后輪顫抖,好像碾軋到了什么東西。下車查看后他發現,車后輪旁邊躺著一個人,流血不止。被嚇壞了的姜師傅趕緊撥打了120急救電話。
時隔一年半后,姜師傅仍對當時的情景記憶猶新。事后姜師傅才知道,被碾軋的是50歲的市民張軍。張軍的代理律師稱,頭天張軍上夜班,工作一個晚上后十分辛苦。在回家路上天又下起了小雨,看到路邊停放一輛救援車,而且車后側空間挺寬敞。于是躺到車底后部睡覺。沒想到早晨救援車突然啟動,碾軋了過去。律師認為,姜師傅作為專業四級,應當文明安全駕駛,確保行車安全,但其開車前疏于檢查,導致事故發生,有重大過錯。這起事故讓張軍終身殘疾。
交警認定姜師傅承擔全部責任
記者調閱了我市司法鑒定部門對張軍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其中稱,張軍入院時胸腹部閉合傷、頭部外傷、胸骨骨折、氣胸、右側多處肋骨骨折、胸椎骨折,生命垂危。經搶救,張軍的胸椎仍然爆裂性骨折難愈,心包積液。為此他從腰部以下截癱,并伴有大小便失禁,已構成一級傷殘,后半生都要在病床上度過。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張軍是家中唯一的經濟來源,其有老母親和多病的妻子需要照顧。
沙河口交警隊對這起特殊事故做出的責任認定認為:姜師傅駕駛機動車未查明車后情況并確認安全后倒車,其行為已經違反交通安全法,因此認定姜師傅承擔這起事故的全部責任,張軍則不承擔責任。
法院反復努力達成調解協議
由于生活無著,張軍委托律師將姜師傅和其所屬的公司起訴至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并要求賠償各項費用合計178萬余元。
大連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這一情況后,安排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向姜師傅提供法律援助。姜師傅一方認為,雖然交警部門已認定姜師傅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但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發生都有一定過錯的,應該分擔事故責任。王金海認為,在這起事故中,傷者無端躺在姜師傅車底后部睡覺,是正常人無法預料到的,而且這一舉動有悖常理。因此傷者也應承擔一定過錯。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受理了張軍的起訴后,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主審法官多次找雙方進行了調解工作,今年12月12日,終于調解成功,保險公司一次性給付張軍61萬元,姜師傅所在的單位分期給付張軍108萬元,姜師傅在本次事故中不承擔賠償責任。加上之前救援公司方面墊付的醫藥費等費用,在這次事故中,張軍共獲賠1753500元。(線索費:王先生 50元+50元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