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王春燕
本報訊學校經營不善就可以不給老師交社保了?學校關閉停業了就可以拖欠老師工資?最近,這樣的事情就發生在西崗區一所培訓學校。11月8日,本報曾報道了該培訓學校拖欠王某等人工資及社保費的情況。近日,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經過近2個月的調查,終于幫助4人追回工資并責令學校補繳了社保費。
記者了解到,早在10月23日,市勞動監察支隊就已對該校展開調查。原來,王某等4人于2012年與西崗區某培訓學校簽訂勞動合同,月工資2420元,但工資數額并未寫進勞動合同中。后因學校經營不善,虧損百余萬元,并于2014年10月關閉停業,辭退王某等4名工作人員。但校方未按法律規定為王某等4名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同時拖欠其9月至10月份工資。
經過多次聯絡學校負責人,市勞動監察支隊監察員告知學校負責人經營困難也要首先支付勞動者工資,并繳納社保費。同時責令其限期支付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及社保費。并告知王某等4名勞動者,調查處理需要時間,學校正在積極配合整改問題。日前,學校負責人已籌借4萬余元現金,解決了王某等4人被欠發的工資13490元,補繳了社保費275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