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悄悄地安了一道塑料門,擋著我們進出不說,還危險。”張先生氣憤至極的另一個原因是,物業公司不管。
張先生住在香洲心城的一棟樓里,兩梯6戶,原本相安無事。但是近日,隔壁鄰居竟然在自家門外安裝了一道門,這讓張先生每次開門回家都得側身通行,如果手提一些物品,就更麻煩了。除了不方便進出,張先生還發現,鄰居新安裝的這道門竟然是用塑料制成的。“這要是發生火災,太危險了。”張先生覺得,自己的“消防通道”被易燃物堵塞,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多次與鄰居交涉未果之后,張先生找到了物業公司,希望其能為自己討個公道。然而,物業公司卻在幾天后回復張先生稱:“我們已通知對方,她不拆除,我們也沒辦法。”對此,張先生認為,物業公司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應該盡快清除鄰居的塑料門。
■答復
物業企業沒有執法權
但有義務阻止
在樓道里,發生了不少與本案類似的情況,比如亂堆放雜物、私設大門等,業主常常會因此求助于物業企業。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物業和房屋安全管理處處長盧鵬提醒業主,這種情況下,業主應向執法部門投訴,物業企業有義務阻止這種行為和向執法部門投訴,但沒有執法權,不能強行拆除“塑料門”。
【上期回響】
從“可用電梯”到“只能吊裝”
裝修新房成本多了1萬多元
讀者周明齊:物業企業不能一味地就想著收物業費,也得看看自己的服務水平。如果同級別的小區里都讓用電梯運材料,就這家不讓用,物業費收費標準還差不多,那誰能愿意交物業費?物業費收不齊,以后服務水平更低,這樣,惡性循環從入住就開始了。
網友@藍藍的天:買房的時候就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當時沒有幾個人能認真地看一遍,即使看了一遍,也不一定能看得出其中門道。這樣的合同簽了后患無窮。
網友@經過的時光:物業企業應該讓業主明白,電梯壞了需要用業主的錢來修,這樣業主使用的時候會更注意保護。但實際情況通常是,物業企業簡單地回答,不行,不能用,然后業主就急了。彼此之間欠缺溝通。
【互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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