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會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
記者與物業公司一位負責人取得了聯系。這位負責人表示,目前孟某已經被列為網上逃犯,公安機關也正在對此案件進行調查,物業公司會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
這位負責人稱,自己也是剛剛到這個物業公司任職的,而且職責就是跟進這起案件,對其他事并不熟悉,也就不好作答。
對于張女士等人的損失問題,這位負責人說,怎么賠償都要等到這個案件處理完之后,才能有最終說法。
律師說法
物業若疏于監管也要承擔責任
遼寧瀛沈律師事務所王金兵律師表示,這很明顯是一起詐騙案,孟某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具體量刑要根據最終能追回的贓款數額確定。
物業公司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處于三種狀態:
第一種是沒有任何責任,就是說,孟某的整個詐騙過程,物業公司毫不知情,并在監管過程中沒有任何失誤;
第二種是要承擔連帶責任,雖然沒有和孟某一樣實施犯罪,但是在管理上存在疏忽和過失;
第三種是有人成為孟某的共犯,放任甚至幫助孟某,物業公司也要承擔責任。最終要根據辦案機關的結論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