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行人和非機動車違法,工作方法應該“再向前延伸一下”;
填表、登記、照相、存檔記錄……這些“軟辦法”,總要比罰款的“硬辦法”好一些。
昨日,沈陽市副市長、沈陽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許文有如是說。
沈陽交管部門昨日實地查訪市內四區、8個點位,探索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管理的好辦法。針對目前沈陽交管現狀,許文有做出上述表態。
據統計,沈陽市行人、非機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60%。
實地查訪
過馬路打電話險被車撞
5月18日下午2時30分許,在沈陽市和平區馬路灣交通崗,一名穿著協勤綠背心,戴著黃帽子的年輕男子,手里拿著協勤的紅旗協助交警管理交通。
路過的市民都以為他是一名志愿者,但這位年輕人告訴記者,“我不是志愿者,因為打電話闖紅燈,我被罰站了。”
執勤的民警介紹,“這位年輕人是附近單位的員工,過斑馬線時差點被一輛急馳的轉彎車撞到,幸好我們的民警及時看到,示意他停在那里。當時他手持手機,正在打電話,沒看到信號燈已經變紅。”
這位年輕人表示,“剛才真挺危險的,我在這里站5分鐘不算什么,這樣的方式我覺得挺好,以后,我肯定能記住這次被罰站的事情。”
焦點問答
問題一:沈陽市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同比2007年少2990人,在全市這樣一個人、車、路高速發展的條件下,采取了哪些顯著的舉措?
許文有:我們全市上下形成了你追我趕、整體行動的局面,在問題比較多的地區和道路,我們不回避問題,敢于把這些問題擺在桌面上,從點、線、面去解決它。舉措具體表現就是四句話:外癥內治、辨證施治、標本兼治、綜合整治。
問題二:全民參與交通管理工作,根據沈陽目前的情況來看,采取了哪些方式和方法?
許文有:目前對道路交通管理的方式方法主要有五個方面,一是發動志愿者上路參與協勤;二是沿街單位門前三包;三是棄管小區自管自治;四是亂點地區、亂點路面綜合治理;五是社會化的宣傳教育,全民參與的社會化宣傳教育整體推進。
問題三:針對于行人和非機動的違法情況,是以處罰更好,還是教育更好?
許文有:我覺得在現有的基礎上,管理者還要再辛苦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很可能很漫長,加大管理工作,加大宣傳工作、教育工作、幫助工作,我覺得這些工作再向前延伸一下,比如說可以給違法的當事人,在違法的環境下給予填表、登記,甚至可以照相、存檔記錄等等,這些行為都是依法依規的行為,可以做家庭教育,找到他的親人,找到他的單位領導,給他一定其他形式的教育,我想這些情況和罰款相比,這些軟辦法比硬辦法更好些。
問題四:下一步如何推進靜態交通管理,如何實現自管自治?
許文有:全市靜態停車正在整體推進,下一步就是要以多種形式實現全市靜態停車的社會化管理工作,包括自管自治,每臺車都能依法依規地停,都能按照管理的模式接受管理地停,我們還要采用全社會資源進行多種模式地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