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60年來,中國信訪制度不斷規范、健全、完善,聽取民意、匯集民智,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中共中央、國務院指引信訪工作不斷邁出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新步伐
中共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信訪工作。1951年6月,政務院頒發《關于處理人民來信和接見人民工作的決定》,對處理來信來訪的原則、工作機構的設置作出規定。1963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于加強人民來信來訪工作的通知》,對各級各部門加強信訪工作的領導、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處理信訪問題的原則和方法等提出要求。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許多干部群眾寫信或上訪,要求平反冤假錯案、落實政策,中央信訪工作機構1979年受理的來信來訪高達127萬件(人)次。1979年11月,鄧小平作出重要指示,中央成立了中央機關處理上訪問題領導小組,從中央到地方先后抽調20萬名干部,在全國開展了近兩年的大規模處理上訪問題活動。1982年4月,中辦、國辦下發《黨政機關信訪工作暫行條例》,初步將信訪工作納入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1995年5月,國務院頒布《信訪條例》,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信訪條例,標志著信訪工作法制化邁出新步伐。2000年,經中央批準,在原中辦國辦信訪局的基礎上成立國家信訪局,這是新中國歷史上第一個負責信訪工作的國家級行政機構,標志著信訪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中共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引領信訪工作在發展中實現新突破,確立了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以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為中心,以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及時反映社情民意、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目標,實現信訪工作新格局、新秩序、新機制和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等“三新三化”的目標任務。
2005年,中國信訪工作一舉扭轉了全國信訪總量持續12年攀升的勢頭,并在此后連續4年保持信訪總量下降、集體上訪量下降、非正常上訪量下降、群體性事件發生量下降。
信訪制度不斷健全完善成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生力軍
中央把推進信訪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建設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信訪工作發揮著積極發揚民主、了解社情民意、維護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作用,不斷取得新成績。
進入新世紀,信訪工作體制機制不斷完善,基本形成了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大格局。
法規制度是開展信訪工作的重要保障,2005年1月,國務院修訂并頒布新的《信訪條例》,新條例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理念,充分借鑒國內外最新成果和有益做法。2007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意見》,實現了在更高層面上對信訪工作的全面指導。2008年7月,中央紀委下發了《關于違反信訪工作紀律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8年6月,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信訪局聯合下發《關于違反信訪工作紀律處分暫行規定》,第一次就違反信訪工作紀律實行責任追究作出專門規定。
與此同時,各級各部門堅持把為群眾解決問題作為信訪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普遍實行首辦責任制,推動問題解決的力度。
2004年以來,各級各部門著力破解疑難復雜信訪問題,從中央到地方共協調解決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信訪事項6萬余件。2008年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了重信重訪專項治理活動,化解重信重訪事項15萬余件……
信訪工作有效排查化解矛盾,成為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助推器”
廣大基層干部堅持站在一線,解決問題、化解矛盾。數據顯示,近年來,全國信訪工作每年排查出各類矛盾糾紛300余萬件,絕大多數得到了及時有效化解。特別是2004年以來,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土地征用、城鎮房屋拆遷、國有企業改制、水庫移民、環境保護等問題,各級信訪部門適時提出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議,推動出臺了一批政策規定,有效預防和減少了信訪問題發生。
各級黨委、政府不斷加強對信訪工作的組織領導,關心支持信訪部門建設。目前,從中央到省市縣,普遍建立起了完善的信訪工作體系,鄉鎮、街道、社區也普遍確立了專兼職的信訪工作機構和人員。
許多地方探索建立信訪評估制度,在出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實施重大項目前,對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評估,將決策風險降到最低限度。健全中的全國信訪信息系統,正在逐步實現信訪信息資源共享,形成統一規范的聯動機制。
編輯:寧波 來源:新華網(記者 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