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入WTO,標志著我國對外開放進入了一個新時期。盡管在外匯管理方面沒有明確的時間表和具體承諾,但金融業等服務貿易業對外開放程度的擴大給外匯管理帶來深遠的影響。但正如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研究所于立新教授所表示的,加入WTO后中國就必須按照國際通行的金融規則辦,逐步改革不符合市場和國際規則的做法。
五年間,外匯管理部門逐步完善經常項目管理,以促進貿易投資更加便利的發展。2002年10月,外匯管理局放寬中資企業開設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標準,所有符合條件的中資企業均能與外商投資企業一樣,開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2005年3月,將企業超限額結匯時間由原先的10個工作日大幅度延長到現在的90個工作日,允許境內機構在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余額超出核定限額后的90日內仍可保留其外匯資金。2003年3月和2005年8月,又兩次將企業可保留現匯的比例由最初的20%提高到目前的50%或80%。在個人外匯帳戶的管理上,更是多次提高境內居民個人購匯指導性限額并簡化相關手續。普通百姓不再視外匯為稀有資源,購匯變得越來越簡單方便。
在逐步完善經常項目管理的同時,外匯管理部門也在穩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拓寬資金流出入渠道。2006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5號公告,其中“允許符合條件的銀行、保險、基金以各自的方式運用外匯從事境外投資”的條款引起了人們廣泛的關注,成為了此次“匯改新政”的突破性亮點。長期為人們所關注的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終于浮出水面,將對于解決我國外匯儲備過高、流動性過剩問題以及對于資本項目進一步可兌換的推進發揮重大意義。
五年間,匯率市場化也伴隨著外匯管理國際化的進程逐步推進。過去銀行在外匯市場同場交易只能進行單向買或賣的交易,不利于銀行及時平補外匯資金頭寸。2003年10月1日起,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首次開展雙向交易,這是我國銀行間外匯市場與國際接軌的重要舉措。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于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公告,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此后一年里,外匯管理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促進外匯市場發展,外匯管理制度日益國際化和市場化。其中包括,允許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進入即期銀行間外匯市場;在銀行間市場引進詢價交易機制;推出更多人民幣對外幣掉期業務,緩解人民幣升值壓力;擴大銀行間市場非美元貨幣波幅,取消銀行對客戶非美元貨幣掛牌匯率浮動區間限制,擴大美元現匯與現鈔買賣差價,允許一日多價。與此同時,以往的許多行政管理手段逐漸淡出。2001年以來,外匯管理部門分三批共取消34項行政許可項目,取消的項目占原有行政審批項目的46.5%,行政許可效率大大提高。
隨著過渡期的結束,外匯管理制度面臨著更大的挑戰,匯率市場化程度和資本項目可兌換問題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于立新認為,中國的外匯制度改革沒有更多國際上現成的經驗可供借鑒,在與國際接軌的同時找到自身定位顯得更為重要。改革一定要根據國內和國際經濟形勢的變化‘相機抉擇’。外匯管理局局長胡曉煉曾就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問題表示,“可兌換的進程要與中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宏觀調控和金融監管能力、金融市場發育程度、市場主體風險管理能力等相適應,要與其他改革通盤考慮配套推進,同時還要考慮國際經濟形勢和金融環境。”
來源:經濟參考報 編輯: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