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加上老婆名字 100萬的房子至少花1.6萬
8月13日,《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開始實施,其中關于房產所屬的兩條規(guī)定引發(fā)了人們的熱烈討論和激烈爭議。“在房產證上加老婆名字”成為了一大熱議話題。近日,天府早報記者對“房產證加名字”進行調查顯示,并沒有多少成都市民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實施后的第一時間里到相關部門修改房產所有人名字。
“房產證加名字”問的多加的少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實施以后,來咨詢‘房產證加名字’的人比之前多了,不過問的人多,真正打算行動的人還沒幾個。”每天都要接待不少購房者的二手房中介黃原名最近一周回答最多的問題就是:房產證加個名字,怎么弄?“來咨詢的人,男女老少都有,有的是問自己的房子,有的替子女來咨詢。《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出臺,對人們關于婚姻、房產的原有看法產生了比較明顯的沖擊。”
另據(jù)成都市政務中心房產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成都暫未出現(xiàn)“房產證加名潮”。
市民蔣雪琴就是“受到沖擊”的人之一,剛結婚不久的她在《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頒布后查詢了不少資料。對于“加名字”的問題,蔣雪琴坦承自己“很糾結”。天府早報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出臺讓很多人遭遇了兩難境地,而更為現(xiàn)實的原因則是,部分市民“加名字”可能需要支付上萬元的契稅。
100萬的房子“加名”契稅1.5萬
“市民們所說的‘房產證加名字’,實際上要分為兩種情況。”據(jù)中原地產權證部工作人員介紹,如果是婚前購買的房產,所有人可以通過贈予或者出售的方式轉移房屋產權。“舉個例子來說,房產的擁有者可以轉讓一套房子一定比例的產權給配偶,具體比例可自行決定。通過這種方式‘加名字’,最主要的支出是繳納契稅。稅務部門對房產價值有一個指導價,按轉讓部分價值的3%進行征稅。假設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稅務部門確定的指導價是100萬元,需要轉讓一半產權給配偶,契稅的計算就應為50萬元乘以3%的稅率,總共1.5萬元。”除了契稅這個“大頭”之外,還需要向房產管理部門繳納6元/平方米(共720元)的交易手續(xù)費和80元的登記費,以及到公證處進行公證的費用,估計要1.6萬元。
如果是婚后貸款購買的房產,由一方單獨還貸,根據(jù)銀行規(guī)定未承擔還貸的一方需要聲明放棄對房產的所有權要求,因此這種情況下一般不會出現(xiàn)要求加名字的現(xiàn)象。
來源:天府早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