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主提供的罰款單。
“協警沒有執法權,只有在具有執法權的交警帶領下才能對違章車輛開罰單,且現場不得少于兩人在場。根據有關規定,在三個小時內開兩張罰單也是不合情理的。”家住四川省達州市的萬女士不解憤懣地告訴記者。
日前,萬女士前往達州市宣漢縣辦事,途徑縣城老車壩附近時,萬女士看到此處停了20余社會車輛、警車、機關車輛后,便“放心”地將自己的車停在此處前往辦事。
三個小時后,萬女士辦完事后欲驅車回家,遂發現自己車的左右雨刮器各夾了一張罰款單。事后,萬女士到附近崗亭找開罰單的協警對質。“我在開填第二張罰單的時候,沒有看見第一張,當填好了后才發現,也就只有放上去了。”協警如是回復萬女士。
車主質疑
萬女士告訴記者,協警必須由具有執法資格的警察帶領下,協助警察做一些事務性的工作,正常執法應當在公安民警的帶領下方可,且現場不得少于兩人在場。在幾個小時內車未移動被貼兩次罰單也是違規的。
另外,該罰單上標明,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法》第65條,經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法》第65條之規定:行人通過鐵路道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或者管理人員的指揮通行;沒有交通信號和管理人員的,應當在確認無火車駛臨后,迅速通過。
罰單上的條款與此次違章牛馬不相干,萬女士百思不能其解。“非執行公務的警車能停于此難道是特權使然,目的就是為了釣魚執法?為什么是由不具備執法資格的協警開罰單?按照第65條規定我并沒用違章!” 萬女士疑問到。
網民熱議 力挺車主曝光
萬女士將自己的遭遇貼在了某論壇上,立即引來眾多網民關注。有網友建議萬女士開微博對此事進行曝光,也有網友評論,“適用法律錯誤,適用程序錯誤,可見部分執法者并不懂法,開出的一張‘法盲’罰單。”
記者瀏覽該論壇時發現一條署名為“宣漢交警”的回復,其上稱:“根據目前職責分工,宣漢縣城區交通秩序由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負責,交警大隊已將此情況函告了交巡警大隊。一直以來,宣漢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都嚴格要求民警規范執法、文明執法,在今后的工作中非常歡迎網友對宣漢交警工作的關注和監督。”
職能部門解釋
記者撥通了萬女士所提供的宣漢縣交警大隊隊長孫俊的電話,孫俊在電話中證實了論壇中“宣漢交警”的真實身份,帖子為宣漢縣交警大隊所回屬實。當記者問及“協警開罰單”、“罰單條款引用錯誤”等問題時,孫俊謝絕了回答。“我已經說過了,這不是我們交警大隊的執法范圍以內,這是縣交巡警大隊所管轄的范圍之類。這事不由我們管,我也無法多告知。”
當記者又問及交巡警大隊是一個什么職能的部門,有無執法權時。孫俊說,這個是縣政府、縣公安局批文允許設立了的,具有執法權力,和我們交警大隊是平級單位。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