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四川省財政廳獲悉,省財政廳已正式印發《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加強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有關補充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明年4月1日起開始執行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改革,公務出行原則上不得購買全價機票;公務機票除了市場公布的折扣價格外,還可享受政府采購優惠票價,即二次優惠。
根據《通知》要求,全省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的工作人員,以及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公務機票的其他人員,在國內出差、因公臨時出國購買機票時,都應厲行節約,優先購買通過政府采購方式確定的我國航空公司航班機票,并享受公務機票優惠政策。《通知》規定省級預算單位從2015年4月1日起,執行公務機票購買管理改革;地市級及以下預算單位結合本地實際,自行安排執行時間,確保2015年底全部執行。
依照財政部規定,因公臨時出國時,購票人應當選擇直達目的地的國內航空公司航。購票人要盡可能選擇低價機票,原則上不得購買全價機票。對于各航空公司提供的低于政府采購優惠票價的促銷價格機票,購票人可選擇購買,但不再享受政府采購優惠。(記者王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