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起,四川省省級單位可通過批量集中采購購買計算機等貨物。12月22日,記者從四川省財政廳采購監管處獲悉,為加大政府集中采購力度,省財政廳于近日印發《四川省財政廳關于省級單位實行批量集中采購有關事宜的通知》。業內人士指出,新政將為我省的政府采購工作帶來幾重利好:批量集中采購的規模效應和充分競爭,將使得政府采購的價格進一步優化;減少采購頻次、提升采購效率,能進一步降低采購成本,也更利于監管。“此次新政是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創新政府采購機制加強政府采購監管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不斷完善政府采購操作執行方式。”據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實行批量集中采購是我省政府采購改革的系列措施之一,同時作為我省政府采購取消協議供貨、實行網絡競價后的重要補充方式。
《通知》明確,自2015年起,省級單位將實行批量集中采購。省級集中采購目錄內的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打印機及多功能一體機和空調機適用于批量集中采購。《通知》規定省級單位分別于年度內3、5、7、9、11月底前通過金財網大平臺“政府采購管理系統”申報批量集中采購計劃,終審批量集中采購計劃視同已經省級單位確認的采購需求。省政府采購中心應于每個批量集中采購計劃申報時間段次月起3個工作日內,將終審的采購計劃進行匯總、核實、形成批量采購批次計劃,分別于年度內4、6、8、10、12月起5個工作日內發布信息實施批量集中采購。
本次新政的最大亮點在于:與其他省市不同,《通知》明確省級單位是批量集中采購的購買主體,應與省政府采購中心依法簽訂批量集中采購委托代理協議。同時給出批量集中采購產品配置標準,解決了歷年來辦公用品無配置標準的現狀,達到既能滿足日常辦公需求,又節約財政資金的要求。(記者李梓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