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福山區門樓街道東陌堂新區物業強制不供暖市民交“蹭暖費”
齊魯網濟南10月29日訊(煙臺臺 呂德健辛曉倫)據山東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今日報道》報道,日前,記者接到市民電話稱,煙臺福山區門樓街道東陌堂新區物業公司,強制今冬不打算供暖的住戶,要交正常暖氣費的30%,說是“蹭暖費”。如果不交,就給住戶停電。
記者到達福山區門樓街道東陌堂新區了解到,往年這里的住戶都是正常交供暖費的,而今年不少住戶選擇不交,不交供暖費的住戶稱,不交費是因為供暖達不到供暖標準,家里依舊很冷。住在頂樓一戶市民,家里沒暖可蹭,對“蹭暖費”一說更是意見很大。
針對因為借了相鄰住戶家供暖的光,被強制收“蹭暖費”的做法,記者采訪了魯東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孫明教授。
孫明教授稱,在現在的統一的住宅樓上居住的情況下,確實存在著蹭暖的現象,一家供暖,鄰居家也會感到暖和。但從合同法來講,供暖企業和用暖住戶雙方供暖需要簽訂合同,達成合意,否則供暖企業不能強制性給住戶供暖,更不能在沒有給住戶供暖情況下收取所謂的任何的供暖費。(視頻來源:山東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今日報道》原標題:煙臺:選擇不供暖要交“蹭暖費”?專家稱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