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1月27日訊家住煙臺的趙國偉和妻子一起經營著一家汽車用品店,上個月初的一個晚上,鄰居家著火了,大火順著風勢把他的店也燒的一干二凈,本來他想找那個鄰居商量一下自己的賠償問題,可火災之后鄰居就不見了,現在事故發生一個多月了,趙國偉不知道該怎么辦好了。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芝罘區祥禎路和福成路交叉路口附近,見到了趙國偉家開的這家潔美汽車用品大全店,趙國偉租的是一排平房,現在左面的三間房頂都燒沒了,屋里的地面上,堆著很多燒焦的東西,平房外面的地上,也擺著大量被燒壞的設備和汽車用品。
發生火災時,趙國偉和妻子已經回家了,等趕回來時,房子已經燒的差不多了。趙國偉說,光算顧客放在他這洗的這50多套座墊,就得賠一大筆錢。再算上被燒的拋光機、洗車機、電腦等各種設備還有各種裝潢費用,他損失了有十幾萬元。
在趙國偉這個汽車用品店的后面,就是起火的鄰居家,記者從門縫里看到鄰居家炸油條的各種工具都還在屋里,只是沒有人。趙國偉說,火災發生后,他找這個鄰居協商過,還用手機拍下了鄰居的身份證,記者看到鄰居的身份證上顯示,這人叫吳和平。
趙國偉說,“一開始說是協商解決賠償,結果后來以后,找不著人了,滿家都走了都跑了,全走了,跑了我這不就去找消防,消防意思沒找著當事人,然后就說案子結不了。”
趙國偉說,現在他不知道該怎么辦好了。隨后,趙國偉又撥打了芝罘消防分局羅隊長的電話。羅隊長說,“找我有什么用,我能找著那個人嗎?他是當事人啊,他人都沒找著,怎么下這個認定書啊,我這個決定書在下達以前,是需要他簽字啊,正常是30天,然后特殊情況下,可以再延長30天,也就是60天,過了以后就銷案了,就不立案了。”
趙國偉說,現在追訴期還有13天,他已經沒有別的辦法,只能繼續求助派出所幫忙尋找他的鄰居吳和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