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晨報》報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下發通知,規定從2012年11月起,對本市企業協保退休(職)人員增加養老金補貼。通知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通知明確,2005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職)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退休(職)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退休(職)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退休(職)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職)的,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通知下發后辦理退休(職)手續的協保人員,自發放基本養老金之月起按規定標準增加養老金補貼。
實習編輯:范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