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紅十字會近日明確,今后在本市各級紅十字會組織的救助活動中,將不再要求并安排受助人現場受助。
呵護受助者的尊嚴,是公益救助的基本準則和要求。真正的善舉,不是施舍和恩賜,而是發自內心深處的對弱者的同情與關愛,是一種不圖回報、不添加條件的自覺自愿的行動。如今,社會上一些人之所以默默地忍受貧困而不愿向社會求助,正是怕自己的人格、尊嚴及隱私受到傷害。市紅十會常務副會長高解春介紹說,根據去年對近500名受助者進行的調查,受助者在對紅十字人道救助項目普遍給予好評的同時,反對公示受助信息,希望保護受助者隱私的受助者達55%-67%,其中尤以兒童、青少年、學生及家長居多。據了解,國外慈善救助活動,是通過紅十字會等公益慈善組織來隔離捐助和受助雙方,救助者通過捐贈、轉送等隱形方式來資助受助人,在征得救助者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對救助者進行表彰和信息公示,也可以在征得受助人同意前提下進行媒體募捐,但一般不讓受助人現場受助。
近年來,上海市紅十字會制訂了《上海市紅十字人道救助基金管理辦法》和《上海市紅十字會人道項目管理辦法》,建立了《上海市紅十字會捐贈公示平臺》,在規范人道救助、提高透明度的同時,注意了對受助者隱私的保護。在項目宣傳時,用到的受助者的影像事先都要征得本人同意;在進行媒體募捐和社會募捐時,事先也要征得受助人的同意;在公示項目進展與支出情況時,對受助者全名進行了技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