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人語
據統計,2010年,山東省臨沂市檢察機關共查辦醫院院長5人,其中有縣人民醫院院長、中醫院院長,也有鄉鎮醫院院長。
辦案檢察官認為,醫院院長職務犯罪,主要有3個方面的原因:首先,院長處于醫院權力金字塔的頂端,在醫藥、醫療器械、人事安排等方面具有決定權,極易成為銷售商、代理商千方百計要拿下的“山頭”;其次,一些銷售商、代理商都是潛規則的忠實執行者,他們能想方設法摸透院長的所思所想,把“賄賂”送到院長的“心坎”上,讓他們欲罷不能;最后,這些醫院院長思想防線不牢固,伴隨著僥幸心理的膨脹,在潛規則面轟然崩潰,越走越遠。
為此,檢察官建議,應通過加強醫療機構改革,堵塞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等方面引發商業賄賂犯罪的漏洞。同時,還要加強對藥品招標程序的細化管理,推行陽光交易、陽光采購措施。
來源:法制日報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