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委回應
按體積收費居民不增費用
本報訊(記者文靜)昨天,市市政市容委高級工程師王維平表示,對居民實施垃圾計量收費是誤讀。所謂“垃圾按體積收費”是針對單位,居民小區以物業公司為收費對象。此舉是為了鼓勵物業對小區的垃圾提前做垃圾分類或者通過舉辦易物等活動,實現垃圾減量化。居民不需要另行繳納垃圾處理費,該費用已經包含在物業費中。
對于居民擔心是否會漲物業費,據悉,住建委等對物業收費標準有規定,物業公司不允許擅自上調居民物業費用。
居民生活垃圾如何“按體積”收?
垃圾“計量”以物業為對象
王維平強調,計量的對象是物業公司,是為了讓物業提前做垃圾分類。“這樣物業公司就能節省垃圾處理費用的支出,如果分類做得好,肯定是比原來少花錢。”
王維平介紹,比如人民大學,原來,不管拉走多少車垃圾,都是每月或者每年繳納固定的垃圾處理費。實施垃圾計量收費后,少產生就少付費了。
王維平表示,學校還可采取舉辦跳蚤市場等活動,讓學生老師把不用的東西交換,減少垃圾的產生。
會不會造成居民隨意丟棄垃圾?
丟棄垃圾仍計入小區垃圾總量
王維平介紹,今年擬選一到兩個居民小區試點。居民一般是每天把垃圾扔到小區的垃圾桶,然后物業人員統一收集,由環衛部門拉走。今后環衛部門按物業每天出多少車垃圾來計算一年要繳納的費用。
這意味著居民無需亂丟垃圾逃避費用,因為費用按整個小區的垃圾量來測算,由物業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