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做過某藥品生產企業銷售代表的李先生指出:“藥店敢于置國家禁令于不顧,更多是出于利益驅動。由于抗生素類藥物利潤一般較高,因此藥店更樂于銷售抗生素類藥物。如果完全規范了處方藥買賣,藥店開出的抗生素可能會減少80%以上,藥店利潤可能降低20%之多!”
據記者了解,違規出售處方藥罰款力度小也是造成抗生素類藥物被濫用的一大原因。
“罰款額度太低也讓許多藥店無所畏懼。”李先生說,按照現行的規定,藥店違規銷售處方藥的上限處罰為罰款1000元,低額度的罰款與高利潤的空間,不足以對藥店違規經營產生震懾作用。
2007年5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分類管理規定的要求,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經營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或者其他依法經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不在崗時,應當掛牌告知,并停止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
劉健波介紹,實際上,這條禁令在藥店實行得十分薄弱,不用處方就買到抗生素的現象隨處可見,在香港,在國外,藥店里是看不到抗生素類藥品的,抗生素類藥品是處方藥,只能從醫院拿到藥。
據了解,中國是抗生素使用大國,也是抗生素生產大國:年產抗生素原料大約21萬噸,出口3萬噸,其余自用(包括醫療與農業使用),人均年消費量138克左右(美國僅13克)。
2010年10月,由中國非處方藥物協會、中國醫藥質量管理協會、藥歷網等聯合發布的《2010年中國家庭藥箱調查》顯示,79.4%的居民有自備抗菌藥物的習慣,75.4%的居民在本人或家人有炎癥或感冒發燒時,會自行服用抗菌藥物。居民在外購買屬于處方藥的抗生素類藥品也是極為容易。
劉健波說,購買抗生素的便利性導致了濫用抗生素的現象產生,應該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加強監管。
來源:中國青年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