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楊荷收費站,每天拒絕繳費、高速撞桿而過的貨車竟達20-30車次。記者 李詠祁/攝
那為何這5個收費站收費年限超出國家規定?通報稱,媒體引用的相關條例的第五十九條也明確:“本條例施行前在建的和已投入運行的收費公路,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和財政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的原則進行規范。具體辦法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制定?!?/p>
通報中表示,花都境內的所有收費公路及收費站均是在該條例實施前已經全部建設好并取得收費許可,因此所有收費公路及收費站均是按照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50年)來設置收費期限,并已獲得了省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并在2005年10月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公示50年期限。對于收入的去向與使用問題,通報中并沒有作出回應。
措施:正在洽談回購公路股權
花都方面還回應表示,區政府前幾年已經要求將花都的路橋收費納入廣州的“大年票制”收費,以減輕車主的負擔。按照廣佛肇大年票的部署,花都區將會從明年起實現年票制,“目前花都區已經向廣州市相關部門申請納入大年票制,應該從明年起可以實施”。
此外,花都區目前正與合作雙方、特別是外方投資企業洽談回購股權有關事宜。但由于三家外商股東企業均在境外,并已進入了破產清算階段,因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會主要人員方面原因,談判的步伐比較緩慢。
花都區表示,經過多方努力,目前已有初步意向。預計一年內,區政府將通過財政出資,回購外商股權。一旦回購成功,上述收費公路即可申報從經營性收費轉變為非經營性收費。
來源:羊城晚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