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南方航空海南公司為什么這樣做?
“說白了南方航空海南公司就是想通過這種手段,趕在新的勞動合同法生效之前將我們這些工作10年以上的老員工推出門,規(guī)避自己本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泵辖ê蛯τ浾哒f,他們原本以為這樣卑劣的手段只有一些小型民營企業(yè)才會采用,沒想到南方航空這樣的大企業(yè)竟然也會采用并且更加變本加厲。
在了解到按照新勞動法規(guī)定,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年限達10年以上,可向用人單位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后,曾進邦、孟建和等35人在2007年11月16日前后,向南方航空海南公司用口頭、書面提出《關于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申請》后,結果均被置之不理。但他們始終沒有放棄,一直太過各種途徑試圖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008年11月,一年的合同到期后,這些“勞務派遣工”又和海南安泰保務服務中心簽訂了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之后再次被“派遣”到南航海南分公司工作。
2010年9月28日,南航海南分公司和安泰中心突然分別向曾進邦、孟建和等35人下發(fā)了終止上崗合同通知書和勞動合同通知書?!熬瓦@樣,我們這些有異議的老員工全部被徹底掃地出門?!?/p>
南方航空海南公司:我們沒有違規(guī)
孟建和等人認為,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在自愿、協(xié)商的基礎上簽訂,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應認定無效。因此他們這35名老員工于日前將南方航空海南公司訴至??谑忻捞m區(qū)法院,請求法院確認2007年11月19日當天,南方航空海南公司與他們簽訂的解除勞動關系協(xié)議書、海南安泰保務服務中心與他們簽訂的勞動合同、南方航空海南公司與他們簽訂的上崗合同書三份合同無效;同時確定他們與南方航空海南公司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并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請求法院判令兩被告支付相關加班費及賠償金。
那么,對于這些老員工的指責,南方航空海南公司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4月28日,在南方航空海南公司相關部門的協(xié)調下,記者采訪到了代理公司處理與這些老員工勞動糾紛事務的韓冰律師,他表示,將公司工作8年以上的員工的連帶關系轉全部轉至勞務公司的做法是遵照公司總部的通知執(zhí)行的,考慮到一些老員工承受不了,所以采取了分批推行的方式。公司大部分員工均已順利簽訂了相關協(xié)議和合同,只有這35名員工拒絕簽訂,“簽或不簽都是他們的權利”。
對于這些員工提出的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求,韓冰認為,按照法律規(guī)定,應由勞動者主動向用人單位提出,但據(jù)他所知這些員工并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出。
至于在2010年9月向這35名員工下發(fā)終止上崗合同通知書,韓冰稱,按照之前雙方在2008年簽訂的相關合同,這些員工的上崗期限為2年,合同到期后雙方均有選擇是否繼續(xù)簽訂合同的權利,因此公司提前提出終止上崗也并不違規(guī)。
韓冰還稱,公司已經(jīng)接到法院轉來的這些員工的起訴材料,目前正在積極應訴。
來源:人民網(wǎng) (記者 寧遠) 編輯: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