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冒充司法人員詐騙
此類案件主要是假借司法機關的權威,恐嚇受害人涉嫌洗黑錢、惡意透支等案件,利用受害人急于澄清自己的心理,誘惑受害人將錢轉至嫌疑人提供的賬戶。嫌疑人冒充金融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等工作人員,聲稱受害人涉嫌違法犯罪,身份信息被盜,為確保受害人財產安全,需進行財產凍結或轉入所謂安全賬戶,并警告受害人不能向親友透露,甚至要求受害人關閉手機。經過“多部門”連番恐嚇,步步誘騙,使受害人將錢款轉入嫌疑人提供的賬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