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門檻低獲暴利 建議加大懲罰力度
令檢察官擔憂的是,該行業入行門檻比較低,且能帶來暴利,而此類犯罪的量刑不高,難免涉案人員之后會重操舊業。
本案中,被告人代檳和劉紅波都是來京后,沒有找到正當職業,他們通過互聯網及報紙廣告,看到調查、討債、解決婚姻糾紛等信息,便打電話去詢問。這樣一來二去,便摸清了這個行業。
之后,代檳讓劉紅波加入那些信息的QQ群,以此尋找信息的源頭,“最關鍵的是你手里得有電信行業的人,他給你提供信息,這樣就能一點點做起來。”
孫威分析認為,本案案發前,一些電信員工比較容易被拉攏。首先,部分員工手里掌握有資源,而這些資源有人愿意出錢買,在沒有刑法規制之前,他們無所畏懼,本身也有獲利的需求。
其次,還有一些原電信員工,他們不安于賺死工資,便辭職轉做調查。他們知道公司內部控制非常松散,出賣后的責任也不重。
孫威舉例:李某原來就是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門頭溝河灘營業廳的一個營業員。他后來辭職直接做信息買賣,網名叫“網通資源專家”。“從網名就能知道他對自己很自信,只要是網通的事情都能做得到。”孫威說。
來源:檢查日報 編輯:張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