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稱,對景區的經營狀況不知情,要求審計、公示賬目
記者了解到,旅游公司與各個景區村民所簽訂的收益分成合同并不相同。在江灣和汪口景區,一些村民指出,李坑的村民每人每年能領到上千元的分紅,為何他們每年僅領150元?錢都到哪里去了?
對此,婺源縣委常委、江灣鎮黨委書記俞春旺解釋說,因歷史原因,根據村民簽訂的合同,江灣、汪口景區分紅機制有別于李坑。
以江灣景區為例,因大部分為新建景點,投資超過3000多萬元,2004年景區一度難以為繼。
俞春旺說,當時曾經征求村民意見,到底是引進旅游公司承包、村民分紅,還是村民參股或者由村民將景區承包下來。結果85%的村民選擇了每年分紅100元。隨著景區發展,現在每年分紅已增加到150元。
他說,合同目前尚未到期。根據合同與江灣景區實際,分紅標準不可能調整到與李坑村一樣。
方早錢也說:“公司每年的品牌推廣費、會員費、基建費支出都很大,如果其它景區都按照李坑村的比例分成,公司的確無法承擔。”
在采訪過程中,有一些村民反映,他們對景區的經營狀況不知情,到底賺了多少錢不得而知。村民呼吁,要進一步公開賬戶,明明白白算賬,清清楚楚分成。
在李坑景區,根據村民要求,婺源縣派出審計組對門票收入、景區運營成本等進行了全面審計核實。8月3日,審計調查組出具了審計結果,確定了上半年的分紅基礎。但對于新一輪景區分紅事宜,旅游公司與村民仍未能達成協議。
業內人士建議,可考慮讓村民更多參與景區管理
據了解,除了門票分紅問題之外,當地村民對整治違章建筑、改變村民生活習慣等問題也有一些意見。
業內人士認為,在旅游飛速發展的形勢面前,村民不斷提出的新訴求,需要企業和政府正視。同時,如果旅游公司利益得不到保證,景點投入不足,游客意見增多,也只會造成兩敗俱傷的局面。
那么,如何才能形成群眾增收、旅游公司盈利、政府受益、游客滿意的共贏局面?
婺源縣委書記周遐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承認,婺源旅游從初期的無序發展到組建集團,現在到了景區整體提升的又一個陣痛期。在這個特殊時期,各種矛盾開始集中顯現。
婺源縣主要負責人表示,在分配利益時,必須讓群眾共享發展成果;在處理矛盾時,必須“依法依規依合同”,督促旅游公司認真履行合同所規定的責任義務,保障各方利益。
業內人士建議,要從根本上解決村民與景區的利益之爭,政府部門還應通盤考慮,解決深層次矛盾。比如說,可讓更多村民參與景區管理,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讓村民參股,使村民與景區休戚與共,利益共享。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