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開始更多地關注救助人的權益保障,以期從制度上給愛心以力量
在廣東廣州,為救助一名身患白血病的大學生,兩萬多人展開愛心接力;在湖北武漢,全城掀起花菜大團購活動,幫助菜農解憂;在四川瀘州,一公交車突然起火,周圍群眾及時救援……上周的股股暖流,為日漸寒冷的冬季增添了不少暖意,更令人欣慰的是,在很多地方,愛心又多了一層來自制度的保障。
11月28日,深圳市公布了《深圳經濟特區公民救助行為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條例》規定,救助人提供救助行為,除存在重大過失,對救助行為的后果不承擔法律責任。被救助人涉嫌詐騙救助者的,由公安機關予以罰款或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條例》的免責原則和懲戒措施極大地消除了愛心人士的后顧之憂。
這表明,人們開始更多地關注救助人的權益保障,以期從制度上給愛心以力量。
其實,我們的社會本不缺少愛心,也從來不缺少好人,但做好事反遭誣陷的個別現象,讓愛心深受打擊。這或許使得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了沉默。在這樣的背景下,僅憑道德的吶喊已無法“激活”愛心,制度保障的空白亟待填補。
與《條例》中的懲戒措施不謀而合,廣東省佛山市日前對誣陷見義勇為者作出了行政拘留及罰款的處罰。10月18日,在佛山打工的邱以剛夫婦救人后反遭誣陷,并被誣陷者同伴打傷。11月24日,經調查,佛山警方以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對誣陷者陳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和罰款500元的處罰,邱以剛夫婦終得洗冤,并獲當地政府表彰及獎勵8000元。
誣陷者終得處罰,好人“沉冤得雪”,大快人心。盡管與其他因救助而引發的官司相比,邱以剛夫婦找回清白的過程要迅速得多,但對做好事反遭誣陷的好人,特別是公眾愛心來講,這一個多月的委屈和不公還是顯得漫長了點。畢竟,這種等待拖得越久,社會上善的因子就會被逼得越遠,留在我們身邊的則是不斷累積的冷漠和麻木。
如何避免邱以剛夫婦這樣的好人流血又流淚?如何讓更多的助人者免受誣陷?能不能進一步加大對好人的獎勵力度?這些也有賴于制度的進一步發力。盡管深圳的《條例》目前還存在一定爭議,有待完善,但它體現的理念應當得到更多的推廣和普及,那就是讓愛心沒有后顧之憂,讓好人更有力量。
在制度開始呵護愛心、善待好人的同時,我們也呼吁更多的人拋卻顧忌、敞開胸懷、勇敢行動,將向善的愛心匯聚成無邊的溫暖,讓人性的光芒灑遍復興的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