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需求與供給比150∶1 每百萬人捐獻率僅0.03
尚無獨立的器官捐獻管理機構
只是設立了器官移植的“準入門檻”,并沒有打通器官捐獻的“綠色通道”
在北京某三甲醫院,一位12歲姓崔的男孩因患白血病生命垂危。來自山東臨沂的父母想把孩子器官捐獻給需要的人,卻沒有一個地方能夠接收登記。這對純樸的農民想不明白,為什么想要捐出器官會這么難呢?
2010年10月,一名云南省來南京打工者,因為腦出血被送到江蘇省人民醫院搶救,無自主呼吸12小時以上,肝腎功能良好,適合捐獻。突發腦出血后,家人一直無法取得聯系。其間病人的哥哥曾到醫院見過病人一面,后再未出現,失去聯系。通過當地派出所聯系病人戶口所在地,因其家處偏遠山區,無法聯系到其家人,只能選擇放棄。
由于器官捐獻要獲得死者配偶、父母、子女的同意,現實中這些家屬往往分散在不同地方,路途遙遠,使捐獻程序復雜。而等待同意的時間過長,器官功能就會減損甚至不能使用。
在我國,器官捐獻體系建立還處在試點階段。2007年5月,我國第一部關于器官移植的行政法規《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開始施行。對于中國的器官移植事業,《條例》的頒行無疑是一個里程碑式事件,但并未能詳述最為緊迫的器官捐獻問題。《條例》的實施只是設立了器官移植的“準入門檻”,并沒有解決器官捐獻的“綠色通道”。
捐獻渠道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都可能會讓捐獻的意愿無法實現,造成捐獻中斷,最終捐獻無門,讓器官移植者生還的希望落空。器官從捐獻到移植成功,涉及捐獻者、受者、移植醫院、捐獻者所在醫院等多個環節,需要各部門通力配合,更需要法律層面的完善。
為緩解我國人體器官來源的緊張局面, 2010年3月,中國紅十字會和衛生部聯合啟動全國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2011年7月試點工作擴大到16個省(市)。據統計,截至2011年11月,16個人體器官捐獻試點累計登記自愿捐獻者15379人,聯系潛在捐獻者391人,成功捐獻136例。
目前,大多數試點省市都沒有建立獨立的器官捐獻管理機構,在國家層面也沒有專門的機構。從世界范圍來看,各國一般都設立專門的工作機構,負責器官捐獻某一方面的工作。如美國有國家器官獲取和移植網絡、器官移植受者科學登記系統、器官資源共享網絡。
專家建議,我國應在國家層面設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機構,在省級層面設立相應的機構,確保專人負責,從而推動我國的器官捐獻工作順利開展。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