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紀委發文要求嚴查換屆選舉違紀違法行為
禁以集體福利為名宴請選民發放錢物
近日,(廣東)省紀委下發《關于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保障村(居)“兩委”換屆選舉秩序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嚴肅選舉紀律,打擊“賄選”和各種破壞選舉的行為。據悉,以“賄選”等手段被確定為候選人或當選的村(居)“兩委”成員,一經查實即依法取消其候選人或當選資格。
《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明確規定“兩委”換屆選舉紀律,并采取有效措施“廣而告知”。要求廣大黨員干部和群眾特別是參與競選者自覺做到依法選舉,不準以賄賂、欺騙、威脅、暴力、偽造選票、砸毀票箱、撕毀選票、沖擊選舉會場等非法手段破壞和阻撓選舉;做到有組織選舉,不準從事操縱選舉、抵制投票、跟蹤監視等非組織活動。做到公平競爭,不準用誣告、造謠、誹謗等手段對其他競選人、候選人進行惡意中傷,不準在選舉期間以任何形式發放錢物拉票賄選,包括以集體福利為名向選民發放錢物、宴請選民等。
《通知》還要求,認真落實換屆選舉工作領導責任制。對換屆選舉中的違紀違法行為查處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對換屆工作消極應付、領導指導不到位、處置不當引發較大群體性事件的,要追究相關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一把手”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來源:羊城晚報(許琛) 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