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還通報了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治理工作中查處的部分典型案例,從這些案例來看,違規設立的“小金庫”資金來源渠道多樣,如四川省眉山市彭山縣畜牧局被查出通過轉移收入、套取專項資金等形式設立“小金庫”,涉及金額122萬元,個別局領導班子成員還存在受賄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各地區各部門查處的“小金庫”資金來源還包括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虛列支出轉出資金或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等多種形式。
此外,從通報的案例看,“小金庫”資金在使用上多表現為發放福利、公務接待、彌補機關經費以及個人貪污挪用等形式。
“小金庫”的存在,造成國家財政收入和國有資產的流失,甚至誘發和滋生腐敗現象,嚴重敗壞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四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2011年,中央決定繼續深化“小金庫”治理工作,要鞏固治理成果,加強整改落實,推動完善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同時,對社會團體、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也要加大治理力度,努力取得成效。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