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絕大部分事業單位是國家財政供養體制,必須在編制范圍內和核準的結構比例內招聘人員,這一點和企業用人有明顯區別。因此,事業單位進人必須在計劃范圍內進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政府職能部門要審核招聘方案、監督招聘程序、備案招聘結果,防止事業單位超編制、超比例進人,但不會干涉用人單位根據崗位空缺隨時補充工作人員,用人單位可以自行組織考試、面試。當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互相流動時,可不用參加招考,或者簡化招聘程序、免除筆試直接進行面試。
對于實施辦法中提到的可不用實行公開招聘而“急需引進的高層次緊缺人才”,補充通知中明確指出是按照本市人才引進的有關政策引進的人員及本市(具有北京戶口)具有副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出站人員、技師(含)以上工勤技能人員等。此外,事業單位可以面向大學生村官、支教大學生、隨軍家屬及基層事業單位定向培養的畢業生等特定群體公開招聘;遠郊區縣鄉鎮以下基層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經區縣人力社保部門核準后,可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公開招聘。
為杜絕外省市基層事業單位發生的“因人畫像”式、“人情招聘”、“舞弊招聘”等嚴重問題,下個月,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還將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據悉,目前本市共有9800余家事業單位約46萬人,其中九成以上是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主要分布在教育、衛生、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科研、農業等重點行業。目前,每年新進人員達5000多人。(記者袁京)
來源:北京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