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青年報》9月5日刊發的從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里拿到的假探礦權證圖片。張連軍提供(資料圖)
9月6日,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在國土資源部官方網站上發表聲明,就《中國青年報》9月5日刊發的《國土部政務大廳里領出假礦權證》一文作出回應。聲明全文如下:
一、公安機關已于2011年4月對該事件進行了立案調查。據辦案人員初步調查,這是一起典型的社會詐騙案。
二、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從未接收過“日新商貿”提交的河北省遷安市爪村鐵礦的探礦權申請,也未向“日新商貿”發放過勘查許可證,不存在所謂從國土部政務大廳里“領出”假礦權證的問題。
三、根據國土資源部2009年第22號公告,新立探礦權無需國土資源部給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發函,所謂“開探字(2010)1126號”《探礦權申請調查函》純屬偽造。
四、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辦事流程公開、程序嚴格。辦理探礦權申請無需通過中介機構進行,符合條件者直接到政務大廳辦理即可。
聲明最后,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表示感謝社會各界的監督和支持。
來源:中國青年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