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 周詠緡 編制
2004年7月1日起,我國提前半年履行放開對外貿易經營權承諾,以登記備案制取代實行了50年的外貿權審批制。放開對外貿易經營權極大激發了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熱情,為我國外貿出口的大幅度增長和民營經濟的快速發展增添了新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