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通知要求進一步嚴格執行“五條禁令”
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嚴格遵守“五條禁令”等各項紀律規定
一旦出現違反禁令問題,要嚴肅處理并立即向部紀委和直屬機關黨委、紀委報告
“每個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嚴格遵守‘五條禁令’等各項紀律規定,以過硬的紀律作風和良好的精神風貌,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日前,公安部紀委、直屬機關黨委發出通知,對部屬各局級單位進一步嚴格執行“五條禁令”提出明確要求。
通知要求,部屬各局級單位要加強學習教育,模范遵守禁令,各單位要以近年來通報的違令案件和拍攝的專題片為警示教育教材,組織全體黨員干部特別是新錄用干部認真學習貫徹“五條禁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例》等紀律規定,深入開展學習討論,切實增強遵規守紀意識。每個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嚴格遵守“五條禁令”等各項紀律規定。要加強日常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各單位要根據公安部《公安民警違反“五條禁令”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認真查找本單位在貫徹“五條禁令”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規定,健全監督制約和防控機制,確保不漏管、不失控。加強對貫徹執行“五條禁令”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苗頭性、隱患性問題。要嚴格落實責任,及時報告情況,各單位要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到每一名領導、每一名干部。嚴格執行有關紀律規定,一旦出現違反禁令問題,要嚴肅處理并立即向部紀委和直屬機關黨委、紀委報告。對于因責任不明確、工作不到位發生違反禁令等違紀違法問題,或者因遲報、漏報、瞞報等造成后果和不良影響的,要依照相關規定予以問責。
來源:人民公安報 編輯: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