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三、夯實食品安全監管基礎
(十一)完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進一步健全縣級以上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綜合協調機制,理順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和監管部門職責分工,強化綜合協調能力建設。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梳理查找存在的監管職能交叉和空白問題,重點針對小作坊、小攤販、前店后廠、現場制售等生產經營活動,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要求。建立健全基層食品安全監管體系,重點落實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食品安全職責,推進監管重心下移。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責任追究的具體辦法,嚴肅查處監管執法中的不作為、不到位和亂作為等失職瀆職行為。
(十二)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完善對違法犯罪活動加大打擊力度的法律規定。加快出臺小作坊、小攤販管理地方性法規。加快制訂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等法規,修訂完善《農藥管理條例》、《禁止食品加藥衛生管理辦法》、《農藥生產管理辦法》。
(十三)加強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建設。加快制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十二五”規劃,提出食品安全標準清理原則和工作方案,厘清標準和相關規章規定的關系,做好食品安全標準清理和制修訂工作。重點完成已立項食品安全標準的審查公布,做好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致病菌、污染物和農藥獸藥殘留限量等基礎標準以及食品添加劑產品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基本完成食品包裝材料標準清理工作。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標準制修訂部門協商、征求意見、標準評審、跟蹤評估等工作制度和程序。
(十四)加強食品安全監測評估體系建設。加快國家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評估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全國風險監測網絡。組織實施國家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監測年度計劃,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庫和共享平臺,強化數據分析和實際效能,加強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日常評估和應急評估,為食品安全標準制修訂、監管執法和處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科學依據。強化食品安全風險預警、監測、評估和交流工作。
(十五)強化食品安全檢驗檢測。加大對最急需、最薄弱環節以及中西部地區和基層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統籌檢驗檢測力量建設,在基層開展檢驗檢測資源整合試點,避免重復建設。繼續支持食品生產企業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和工藝技術裝備水平。鼓勵發展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嚴格食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和管理,實現檢驗檢測結果互認,促進資源共享。規范檢驗檢測機構從業行為,加強檢驗檢測機構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能培訓,提高服務和技術能力。
(十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抓緊制訂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辦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和查處機制。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報送體系,細化完善信息報送時限、程序、責任等方面的要求。分類分級編制和修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發布的評估審核機制,確保信息發布及時、準確、客觀。
(十七)加強食品安全科技研發。重點研發食用農產品和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風險評估、食品中非法添加物檢驗篩查、溯源控制及預警等重要技術和裝備。落實2012年食品工業技術改造專項項目,進一步改善企業生產管理硬件條件。提高我國檢驗檢測設備的自主化水平。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電子監管體系。推進肉菜、酒類電子追溯系統建設。
四、進一步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
(十八)嚴格實施食品生產經營許可。進一步規范許可程序,完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審查技術規范,逐步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審查機構和人員行為的規范。制定農村義務教育學生供餐準入條件,加強對集中供餐單位的源頭監管。
(十九)建立和完善企業生產經營的監管制度。制定完善食品生產加工環節不合格食品召回、流通環節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銷毀的管理制度,防止過期、腐敗變質等不合格食品回流生產經營環節。出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農村餐飲消費安全監管等制度。按照《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等食品安全標準,進一步加大對食品標簽、說明書的規范和管理力度。
(二十)強化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管理。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業健全內部質量安全管理機構,明確主管負責人和關鍵崗位的責任。嚴格執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不少于40小時的培訓制度,提高食品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意識和能力。分類完善監管措施,切實提高大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質量安全控制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二十一)加強食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推動規模以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全面建立誠信管理體系,在嬰幼兒乳粉生產企業率先全部建立誠信管理體系。加快推進質量信用平臺建設,加大質量安全信用信息記錄發布力度。建立食品生產加工和進出口違法企業“黑名單”制度,加大對失信企業懲戒力度。全面建立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企業信用檔案,推動信用信息共享,實施分級分類監管,繼續開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設。
五、引導社會積極參與食品安全工作
(二十二)強化社會監督。大力發展食品安全群眾性隊伍,拓展社會監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徑。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加強輿情監測,及時核查反映出的食品安全問題。引導新聞媒體客觀準確報道食品安全問題,為食品安全工作營造良好的氛圍。加強互聯網信息管理,防止傳播和炒作虛假信息。
(二十三)認真落實有獎舉報制度。各地區要按照有獎舉報的有關要求,抓緊細化落實措施,進一步明確獎勵舉報范圍和舉報受理部門,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完善舉報線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饋程序。要保證獎勵資金??顚S茫幏丢剟铑~度審定、獎金管理和發放等工作程序,完善對舉報人的保護措施,確保舉報線索及時核查、獎勵資金及時兌現,鼓勵人民群眾積極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二十四)加強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認真抓好食品安全重要政策措施的宣傳教育,及時穩妥做好食品安全標準制修訂、食品抽檢結果發布后的解疑釋惑工作。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加強食品安全法制宣傳、誠信自律宣傳教育,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守法意識。充分發揮科研院所、社會團體和專家的作用,廣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消費者對食品安全風險的科學認知水平。
六、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五)強化地方政府責任。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要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協調。要統籌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切實保障執法辦案和監管基礎能力建設的經費投入。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實化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完成時限和考核指標,逐級落實責任。認真總結和推廣基層監管經驗,不斷完善監管措施。
(二十六)加強協調配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支持配合,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執法格局和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合力。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各環節監管措施的銜接,提高監管合力。要建立違法案件查處首責制,消除監管盲區、死角,堅決杜絕有案不查、推諉扯皮等問題。食品安全辦要加強綜合協調和監督指導,適時開展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推進。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