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措四:政府采購向小微企業傾斜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國務院意見,財政部將配合有關部門,積極落實政府采購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具體包括:
——負有編制部門預算職責的各部門,應當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18%的份額專門面向小型微型企業采購;
——在政府采購評審中,對小型微型企業產品可視不同行業情況給予6%-10%的價格扣除;
——鼓勵大中型企業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政府采購,小型微型企業占聯合體份額達到30%以上的,可給予聯合體2%-3%的價格扣除;
——推進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鼓勵為小型微型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提供投標擔保、履約擔保和融資擔保等服務。
舉措五:取消不合理收費為企業“減負”
破解企業稅費偏重等難題,關鍵還要治理各種涉企亂收費。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減免部分涉企收費并清理取消各種不合規收費,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3年內,對小型微型企業免征部分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
根據國務院意見,下一步還將清理取消一批各省(區、市)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規范涉及行政許可和強制準入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繼續做好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降低企業物流成本。加大對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行為監督檢查的力度,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完善涉企收費維權機制。
此外,財政部表示,將繼續配合有關部門,著力緩解小型微型企業融資困難,鼓勵創業和就業,幫助小型微型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等。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