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24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實施重大事故掛牌督辦制度以來,國務院安委會已經對發生的146起重大事故實行了掛牌督辦,目前結案96起,結案率達到66%。
黃毅說,2010年國務院下發的23號文件,確立了重大事故由國務院安委會掛牌督辦的制度。重大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一方面加快了事故查處的進度,另一方面嚴肅了事故責任的追究,很好地發揮了事故教訓的警示作用。
但與此同時,掛牌督辦過程中也發現存在的一些問題。黃毅說,突出問題是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和事故責任的追究上,由于某些環節銜接、溝通、協調不夠,影響了事故調查處理的進度。對此,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日前專門下發了通知,對相關的工作提出更加明確的要求。隨著文件的貫徹實施,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會進一步加快,掛牌督辦工作也會更加規范有效。
另據安全監管總局通報,近年來我國嚴格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并厲行問責。近5年來,全國共追究處理18476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660人,公開事故調查處理結果,強化警示教育。(記者 陳煒偉 朱立毅)實習編輯:魏晉